給板橋大小遠百的建議

全部吃的餐廳全部集中在小遠百,整棟都租給吃的。 所有玩的、逛的、買的,全部集中到大遠百。

因為兩間百貨其實真的很近,多安排大台的接駁車,逛完買完的車一坐,不用5分鐘馬上到小遠百吃東西; 反之也一樣,吃完東西的,也可以考慮走路5分鐘或搭接駁車去大遠百逛街買東西。

為什麼其它百貨不能做,但大小遠百可以? 因為兩家同屬一家企業,距離又近,你在兩家這麼近的百貨開一樣的店不是很沒意義? 而且我的觀察,不只全台灣,甚至全世界都沒有一間整棟都是美食的百貨,這一轉型下去,廣告自動打好打滿,最少旁邊新北市政府的人就天天報到了,因為整棟都是吃的,一天換一家,一個月還不一定吃完一輪。

希望徐董或遠百的員工有看到可以轉達一下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