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就是一堆白痴不用大腦的人,每次都愛在留言區跟人家戰下限,你就明知道會在那種地方留言的,十之八九都是沒在用大腦的你還去那邊浪費時做什麼?
就像我個人一直以來就覺得台灣的餐飲業多收的10%服務費就是詐欺。
重點不在無知的人在吵的有沒有服務,所以可不可以收服務費這件事,而且這件員工都是有拿薪水才來上班的,那請問,公司請這些員工是來做什麼的? 不就是來做服務的嗎? 那怎麼可以另外收服務費呢?
如果照這樣說,不說服務費,這些員工就站在旁邊看了嗎? 還是說如果改叫清潔費,你就要吵有沒有清潔了嗎?
或著按另一種說法,其它行業是不是也可以收10%服務費,因為他們也有做服務啊?
重點就不在這,而是你用了名目收了錢,那多收的錢到底給了誰? 你公司要說清楚啊!